論西奈之約
引言
上帝在西奈山向以色列百姓宣告祂永恒律法的情景是令人難忘的,也是極其令人動容的。離開埃及重獲自由的以色列民,無論是年幼的和年長的,包括以色列的所有長老,都懷著敬畏之心戰戰兢兢地站立在那裡,聽見了上帝的聲音。在那之前和之後,上帝再沒有像在西奈山上那樣向人講話。恐怕只有當主耶穌駕著天上的雲再來時,人所聽到的上帝的聲音,才與那時的威嚴和聖潔相配。四十年後,摩西在《申命記》中回憶起這件事,也認為那是獨一無二的歷史性事件。他說:「凡屬血氣的,曾有何人聽見永生上帝的聲音從火中出來,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?」(申命記 5:26)上帝在西奈山顯現的背景
以色列百姓寄居了數百年的歌珊地變成了咒詛之地。那裡有蝗災和瘟疫,牲畜病死,水也不能飲用。更令人畏懼的是,滅命的天使在一夜之間擊殺了埃及人所有的長子。以色列百姓在這樣的驚奇中離開了埃及,去事奉召他們出來的上帝。他們在恐懼中走過紅海,在絕望中拾起嗎哪,在愁苦中眼見磐石出水,在驚慌中戰勝亞瑪力人。九十天後,他們來到了西奈曠野。一路上,上帝使他們經歷祂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。在這裏,上帝要向以色列百姓彰顯自己的面容,並頒布神聖的律法。讓我們留意《出埃及記》第十九章中的內容,特別是第16至18節的描述。摩西在此處描繪了上帝在西奈山顯現時那令人難以置信的景象。他寫道:「到了第三天早晨,在山上有雷轟、閃電,和密雲,並且角聲甚大,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。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接神,都站在山下。西奈全山冒煙,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。山的煙氣上騰,如燒窰一般,遍山大大地震動。」(出埃及記 19:16-18)在這樣威嚴的景象面前,以色列百姓第一次感受到帶他們出埃及的上帝是何等的大而可畏。隨後,天上有角聲響起,上帝開始向人說話。這是一種怎樣威嚴和可畏的聲音,我們不得而知。但我們知道,連摩西都說:「我甚是恐懼戰兢。」(希伯來書 12:21)以至於凡聽到的人都乞求上帝不要再向他們說話。於是,以色列百姓中的長老懇請摩西作為他們的代表,為他們登上那可怕的山,去聽上帝的命令。上帝以這樣驚奇的方式顯示自己,以及在如此威嚴中頒布律法的歷史事件,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注意。
上帝頒布律法的目的
在西乃山上,上帝向摩西說了許多話。然後親自用指頭在石版上寫下十誡。在新約中,特別是保羅書信中,「律法」一詞很多時候專指「十誡」。兩塊寫了十誡的石版被放在約櫃裡,而約櫃放在至聖所,就是會幕最中心的地方。約櫃之上有施恩座,在那裡,人與上帝相會。由此,我們可以看出,上帝賜下十誡,主要三方面的目的:1.律法啟示上帝自己
在整個會幕中,最重要的就是約櫃;在約櫃中,最重要的就是兩塊法版。「法版」的原文是「見證」的意思,寫著十誡的石版就是上帝自己的見證。藉著所立的誡命,上帝表明了自己公義和聖潔的標準,也見證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。例如,當上帝說「不可殺人」的時候,不僅表示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是上帝所厭惡的,更表明上帝是創造生命和保育生命的那一位。當上帝說「不可姦淫」的時候,不僅表示上帝憎惡不合理的性行為,更表明上帝是忠貞和信實的那一位。2.律法使人知罪
十誡揭示了人的不完美,包括人性的邪惡和不法的傾向。以色列百姓在離開埃及後三個月內的種種行為,已經證明上帝的律法不是賜給義人的。相反,上帝的律法是為罪人和不順服的人而寫的。透過十誡,人知道何為罪,並清楚自己已經違反了十誡的大部分或全部。藉著律法,人的行為受到約束,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得以規範。雖然這是人的意志所不願意的,但律法為我們提供了順服的榜樣,就是人遵行律法的動力所在——「你要敬畏上主」(申命記 6:13)。3.律法指向救主基督
十誡讓人明白,凡有血氣的,都生在律法之下,也生在罪孽之中。在這個世界上,沒有人是義的,更沒有人能指著律法誇口。上帝的律法斷絕了人依靠功勞自救的可能,因為無人能遵行全部的律法。反而按著律法,世界上的每個人都應在地獄中接受上帝永恆的憤怒和懲罰。這是公義的,也是理所當然的。上帝永恆的救贖,正是以「普滅論」為基礎展開的。正因律法不能使我們得救,我們才需要一位救主。因此,十誡讓我們意識到自己必死的結局,引導我們歸向救主基督。上帝頒布律法的歷史意義
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整個事件,都是上帝實現祂應許的過程。摩西在《申命記》中回想起這一事件寫道:「又因上主要守祂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,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埃及。」(申命記 7:8)因此,上帝頒布律法這一歷史事件,亦是發生在亞伯拉罕之約的背景之下。當上帝在西奈山顯現的時候,祂藉著摩西的口呼召以色列民說:「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,你們都看見了,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,帶來歸我。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,遵守我的約,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,因為全地都是我的。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」(出埃及記 19:4-6)對於上帝的邀請,所有的百姓都願意回答說:「凡上主所說的,我們都要遵行。」(出埃及記 19:8)他們的回答是真誠的,因為過去三個月,他們看到了上帝的信實和慈愛。然而三天之後,他們才意識到自己距離這位聖潔、公義的上帝有多麼遙遠。聖潔的上帝與不聖潔的子民立約,這正是福音令人驚奇之處。因為,這意味著必有一位中保,出現在人和上帝之間。上帝在西奈山上與人所立的約被稱為「摩西之約」,亦被稱為「西奈山之約」。這個約並不是「另一個約」,而是上帝永恆恩典之約的一部分。雖然它和「亞伯拉罕之約」有明顯的不同,「亞伯拉罕之約」是無條件的約,而「摩西之約」是帶有條件的約。但這也意味著,必有一位救主出來,將這約的全部條件成全。從歷史角度來說,「摩西之約」明確了以色列百姓作為「選民」的身份。在敗壞的世界當中,以色列民將會成為上帝的光。他們要單單敬拜獨一真神,遵行上帝聖潔的律法,使萬國萬民藉著他們認識上帝——這位守約施慈愛的神。這樣的身份與責任,亦延續到教會。因著基督的順服和對律法的成全,教會真正成為「祭司的國度」和「聖潔的國民」。在這黑暗的時代當中,教會成為「世上的光」,叫萬民認識基督,信服真道。
總結
雖然「摩西之約」本身,及其延伸的詳細條規,並不能使人得救。但這並非是因為律法本身存在缺陷,而是律法中沒有生命。「摩西之約」被稱為「舊約」,它更清楚地指向了那更美的「新約」——耶穌基督。它們都擁有相同的記號——血,然而耶穌基督的血比任何一個時代所灑的血更美。因這血裏不僅有生命,且能赦免罪孽,使人得生。正如施洗約翰所說:「看哪!上帝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」(約翰福音 1:29)當上帝在西奈山顯現的時候,人們只聽見上帝的聲音,並沒有看見什麼形象。然而,基督耶穌降世,讓我們看見上帝的面容。更令人驚奇的是,我們實實在在看見了上帝,非但沒有死亡,反而得到了永生。福音和律法,在此形成了鮮明的對照。律法使人必死,福音使人得生。由此,律法成為人訓蒙的師傅,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裏,使我們因基督的信被稱為義。在今天的教會,律法並沒有廢去,反而在基督裏得到了成全。因為上帝已經將律法放在我們裏面,寫在他們心上,並成就了祂永恆的應許:「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」。(希伯來書 8: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