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天理與人慾
古云:存天理,滅人欲,聖人之教也。天理人欲,非不相容,乃不同寓也。問何為天理,何為人欲?天理者,天道固行之理也。生滅動變,自然之理也。衣食住行,生活之理也。何為人欲?所求過於所需者,所欲過於所得者也。求而不得,而復求之,慾也。得而求之復得,亦欲也。
人心法天理而造,充盈天地之間,執掌萬物之變。日月無情,順大道而生,而自成其然也。嬰孩無德,順天理而行,而自得其樂也。君子知之而不慮,為之而不憂。不爲物之所困,不為人之所動。言有天理之義,行有大道之度。明天理而無慾,法大道而無求。
蓋大道貫乎宇內,天理在居人心。不學而能謂之良能,不慮而知謂之良知。能與知者,天賜之性也,能輔益眾生,敦化良俗。無人不知親其親,無人不知愛其愛。性之良也。然事有損益,人有愚明,萬物不能盡其法度,人心不能存其天理。何也?人欲之故也。妻子具而孝衰於親,嗜慾得而信衰於友,爵祿盈而忠衰於君。利己而不益於人,顧我而不念於天。人欲充盈,天理不明,人心浮動,大道不行,豈非人心之衰,人性之昧耶?
基利斯督,本為天道。而化成妙身,居於宇內。意之何為?蓋使天理盡明,大道盡行也。是故吾等教眾,既蒙聖神啟化,當去欲而求理,敬天而愛民也。聖人云,養心莫過於寡欲。而寡欲莫過於明理。聖神之經,天理之書,人人皆可詳察。法主之誨,大道之教,四方皆可盡聞。人之君子,尚能愛物而親民。天之聖子,其仁豈不純乎?無慾無求,唯天道而行,其言其表,豈非萬世之楷模乎?
天理之根本者,仁也。人慾之根本者,私也。去私而存仁,義也;滅慾而存理,道也。是故人慾滅,而天理存。天理存,而真道顯。真道者,基利斯督也。基利斯督,吾之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