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善惡

  1. 善是一種屬性(attribute),惡是一種判斷(judgment)。善與惡並不是二元的,它們只在語言中成對,而不在實在意義上成對。
  2. 因此,我們只能從善來認識惡,而不能獨立討論惡本身。因為沒有善,就沒有惡。
  3. 善既是一種屬性,就必有所屬的實體。有善,就必有「善者」。
  4. 一事物越是善的,它就越相合於善者。反之,越不相合於善者,事物瑕疵越多,越惡。善者是圓滿,惡就是缺乏。善者是光明,惡就是黑暗。善者是秩序,惡就是混沌。善者是存在,惡就是虛無。
  5. 惡既是一種判斷,就必有判斷的公式。這公式就是那善者。
  6. 所以,不認識那善者,就不能正確判斷惡。因為不了解善之程度,就無法了解惡之程度。人對善惡的判斷總是模糊的,卻又時常陷入「或善或惡」的簡單二元判斷。
  7. 所以,上帝依照他的慈悲,賜下律法作為依據。使我們可以正當的判斷善惡,並藉此認識他的本性和意志。
  8. 上帝如此將判斷惡的標準教給我們,好叫我們知道自己的惡,激發我們對善的愛,並理解何為公義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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